你好,我们上传教练视频类的视频,根据驳回的意见,我们已整理相关资质向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但得到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反馈说我司上传内容为视频教学类,无需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且文化局官方网站也公布了相关指导文件,确实不需要办理。参考文件:http://whlyj.sh.gov.cn/shswhhlyj/jqxxgk/content/ed5dd455-e9af-4274-90d4-20356d62e2a9.html
请再次帮忙审核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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