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小程序,为境内用户提供境外(目前是中国香港地区)医疗预约服务。我们在新增服务类目「医疗-就医服务」和「医疗-其他医学健康服务」时,本公司遇到以下问题,请官方协助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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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于本公司合作医疗机构是中国香港地区的诊所,没有中国内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我们能否提供香港诊所的注册证明?若不能,请告知应该提供具体的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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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中一家医院签订的协议样本:协议文件页数较多,部分内容涉及商业机密,请问应该如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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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议的医院列表:是否需要另外列出所有合作医院(诊所)名称,然后打印并且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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